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,一名29歲女子去年假稱律師騙取一名青年8500元(港幣,下同),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,被判入戒毒所接受治療及賠償8500元給事主。
  被告3年前因交收貨品爽約,被事主在社交網站寫下事件經過,被告去年由於財困,需要錢交電費,向事主訛稱因被他“唱衰”而被民事起訴,聲稱若事主向自己支付該案的8500元行政費及訟費,則可撤銷控罪。  (原標題:香港女子假稱律師騙財 被判賠償事主8500元港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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